項 目 |
英國君主立憲制 |
美國總統制 |
法國總統制 |
德國君主立憲制 |
國家元首 |
國王 |
總統 |
總統 |
皇帝 |
國家元首產生方式 |
世襲 |
民選(任期四年,可連任兩屆) |
選舉(任期七年,可連選連任) |
世襲 |
國家元首任期 |
終身制 |
任期制 |
任期制 |
終身制 |
國家元首有無實權 |
無 |
有 |
有 |
有 |
國家首腦 |
內閣首相 |
總統 |
內閣部長 |
宰相 |
政府產生方式 |
議會產生 |
總統任命 |
總統任命 |
皇帝任命 |
國家權力中心 |
議會 |
總統 |
議會 |
皇帝 |
行政權 |
內閣首相 |
總統、國會、最高法院 |
總統和內閣 |
皇帝與宰相 |
政府首腦與會議關系 |
首相與內閣對議會負責,由內閣協調首相與議會的關系 |
總統與議會互相制約 |
總統與內閣部長共同對議會負責,總統可解散眾議院 |
宰相只對皇帝負責而不對議會負責 |
立法機構 |
議會 |
國會 |
議會 |
帝國議會、聯邦議會 |
頒布:1871年春頒布。
內容:(1)規定德國為聯邦制的君主國家。中央帝國政府控制各邦的軍事、外交、海關立法、民法、刑法等大權,各邦只保留教育、衛生、地方行政權力,也保留了邦的君主政府和議會。
(2)皇帝擁有宣戰、締約、召集和解散聯邦議會和帝國議會的權力,有權統率全國軍隊,帝國宰相只對皇帝負責,而不對議會負責。
(3)帝國設立聯邦議會和帝國議會兩院制的議會作為立法機構:聯邦議會是帝國最高權力機構。帝國議會名義上是立法機構,但所立法案須經聯邦議會和皇帝的批準才能有效。
評價:局限性--君主制度被保留下來,帝國中的全部軍政要職被容克地主包攬。普魯士的軍國主義傳統得以延續,這都阻礙了資產階級民主改革的徹底完成。正如馬克思所說的德意志是“一個以議會形式粉飾門面,混雜著封建殘余,已經受到資產階級影響,按官僚制度組織起來,并以警察來保衛的、軍事專制制度的國家”。
進步性--國家的統一,使德國前進了一大步,具有資產階級性質的帝制國家建立起來。此后,德國的資本主義工業迅速發展,到19世紀末,德國已躋身于世界強國之列。
頒布:1875年,法國的國民議會以一票的微弱優勢通過,確立共和制度。
內容:行政權歸于總統。總統是國家元首和軍隊最高統帥。他由參議院和眾議院聯席會議代表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間接選出,可連選連任。立法權歸于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的兩院議會。參議院有權否決眾議院的決議案。憲法規定眾議院由普選產生。選民實際上受財產資格和在法國居住時期的限制。眾議院可以提出并通過法案,但受到總統和參議院的控制。
影響:法國共和政體的確立是法國工業革命完成后進入工業資本主義發展時期的必然結果,憲法頒布后幾年內,共和派經過極其艱苦的斗爭,終于把眾議院、參議院、內閣、總統等關鍵性職位都掌握在自己手中。隨著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資產階級各集團在國家政權中都占據了自己的席位,共和制政體得到最終確立。它使工業資產階級得以分享政權,促進了法國工業資本主義的發展。
3、聯邦政府的建立
1789年1月,華盛頓當選美國首任總統。同年3月,選出第一屆國會。
2、聯邦制的權力結構
立法權歸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的國會;行政權歸總統;司法權歸最高司法機關聯邦法院。運行機制和主要原則是三權分立,即“分權與制衡”原則。
聯邦制:國家有適用于全國的憲法和基本法律,各州在不違反聯邦憲法和法律的前提下也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聯邦的立法、行政司法機關在全國范圍內行使主要國家權力,各州政府對本州的政治、經濟、財政、文教等享有一定的自主權。
權力構成:A、國會(立法權):
①組成:參政院 議員: 州議會選出,每州2名。 任期6年 議長:副總統
眾議院 議員:選民直接選出,與各州人口成正比。 任期2年
②權力:有權想國民征稅、調整國外貿易及州際貿易、征兵及在緊急時期調動民兵。只有國會有宣戰權。總統任命的官員、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必須要得到參議院的批準后方可生效。
B、總統(行政權):①產生方式:選民間接選出 ②地位:國家元首、政府首腦、軍隊總司令
③權力:在戰時可行使獨裁大權。有權提名并經國會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級官員,直接領導政府。可對國會通過的法律實行否決權。
C、聯邦法院(司法權):①大法官的產生方式:有總統任命,但需經參議院同意 ②權力:行使最高審判權;解釋一切法律及條約的權力。
1、1787年憲法
(1)、背景 1)、獨立戰爭后,建立邦聯政體。局限:①建立起的是松散聯盟。②州保持很多的重要的權力。③國家沒有元首,中央最高權力機構邦聯國會的權力極為有限。
2)、1786年,謝司起義后,統治者有了新的認識。
3)、西方啟蒙思想的影響(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學說)
(2)、制定:1787年,由華盛頓主持的制憲會議在費城召開。
內容:(1)由序言和正文組成。序言部分闡明了制定聯邦憲法的目的和宗旨。
(2)正文部分對聯邦的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加以說明和制定。
(3)對其他立法事項進行規定。
(4)特別提到州與聯邦政府的關系。
(5)規定修正案的制定和生效等問題。
意義:(1)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較完整的資產階級成文憲法,奠定了美國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礎。(2) 這部憲法將西歐資產階級政治學說與美國實際相結合,在美國建立起資產階級共和制度,保障了資產階級政治和經濟利益,促進了美國資本主義的發展。(3)通過該憲法美國建立起聯邦制國家,為美國的長期穩定和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4)1787年憲法進一步鞏固了獨立戰爭的成果,使美國革命得以完成。
4、君主立憲制的作用
為英國資本主義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不同政黨通過議會斗爭,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張,實現對國家政權的控制。很多問題可以通過議會各黨派的協商和妥協來完成,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沖突。工業革命的深入和經濟的發展,工商業資產階級迅速壯大。1832年英國進行第一次議會改革,英國工商業資產階級在議會中的地位得到不斷增強。(a背景:工業革命的深入和經濟的發展,工商業資產階級壯大。 b 內容:富有農民和城鎮有產者獲得選舉權。c 作用:工業資產階級增強了在議會中的地位,在國家政權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保證了英國資本主義更加迅速的發展。)
3、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特點
英國君主立憲制度是君主制、貴族制與民主制三者融為一體的混合物。它的主要特點是雖然保留了君主,但由議會掌權。但是18世紀以后內閣權力開始膨脹,英國議會的黃金時代過去了。
2、責任內閣制的形成
(1)確立:“光榮革命”之前,國王有一個最高的咨詢機構樞密院,由國王指定的貴族任樞密大臣。“光榮革命”后,逐漸成為內閣的代名詞。1721年,下院多數黨領袖華爾波爾成為英國歷史上第一任內閣首相。
(2)特點:它是英國政治制度的顯著特點。下院議員由選民普遍直接選舉產生,由國王任命在下院大選中獲勝的多數黨領袖為首相,由首相提出內閣成員和政治成員名單,經國王批準,組成責任制內閣。國王“統而不治”,只是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象征,對外交往中代表英國,起維系英聯邦的紐帶作用。
1、《權利法案》的制定
(1)制定:1688年“光榮革命”標志著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結束,1689年,由英國議會制定。
(2)內容:以明確的條文限制國王的權力,保證議會的立法權、財政權、司法權和軍權。
(3)意義:后來議會權力日益超過國王權力,國王處于統而不治地位,君主立憲制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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