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古羅馬的法制
1、羅馬法形成及分類
1)、定義:公元前6世紀末至公元前7世紀古代羅馬制定和實施的全部羅馬法律。
2)、分類
①從形式上分:成文法和習慣法 (羅馬共和國早期,羅馬只有習慣法)
a、習慣法
特點:具有很大的伸縮性和不確定性! 局限:為保護貴族特權提供可方便。 b、成文法
背景:平民和貴族斗爭! 誕生的標志:《十二銅表法》 (公元前5世紀中期)
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貴族的特權,保護了平民利益。
②從整體結構上分:公民法、萬民法和自然法
公民法:調整羅馬公民之間的關系。
萬民法:適用于羅馬統治范圍內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背景:羅馬對外擴張,版圖擴展 目的:解決民族矛盾與經濟問題)
3)、羅馬法體系完成--《民法大全》
背景:①公元前27年,屋大維建立羅馬帝國! ②為鞏固統治,帝國對各行省上層人士大量授予公民權。 ③3世紀初,羅馬帝國境內自由民之間公民與非公民的區別開始消失。
制定: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設立專門委員會
影響:它是羅馬法的結晶,標志著羅馬法體系的最終完成。
2、羅馬法的內容: ①主要調整財產關系,規定奴隸制和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核心)②保護除奴隸以外自由民的權利,提倡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護他們的多種權利。③制約或消除父家長權、夫權等。
3、羅馬法作用:(1)維護羅馬帝國的統治。為皇帝和元老院的權力提供了法律依據,穩定了社會秩序;維護了奴隸制度,保證了統治階級的政治和經濟利益,鞏固了帝國的社會基礎;順應了經濟的發展變化,對公民的平等權利予以理論上的承認及私有財產的保護,進一步穩固了帝國的政治和經濟基礎。
(2)是影響廣泛而深遠的古代法律體系。是歐洲歷史上最早的一套比較系統完備的法律體系;對近代歐美資產階級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局限性:宣揚君權神授,皇帝的赦令具有法律效應,保護奴隸制度。
(一)雅典的民主專制制度
1、產生條件:(1)是由希臘優越的地理位置和環境造成的:浩瀚海洋、燦爛陽光、眾多海島。
(2)是小國寡民的產物。(3)客觀條件,首先是奴隸勞動提供了物質保證;其次,希臘靠近古埃及和兩河流域文明的中心地帶,便于從 亞非文明的成就中汲取營養。
2、雅典民主政治的發展歷程
1)、基礎--梭倫改革 (BC6C初)
內容:按財產多寡劃分社會等級
作用:進一步打擊了氏族制度殘余,為雅典的民主政治奠定基礎。
2)、確立--克里斯提尼改革 (BC6C末)
內容:用10個地域部落取代原來的4個血緣部落。
還設立了五百人議會,成立十將軍委員會。
作用:大大削弱了氏族貴族的勢力,確立了雅典的民主政治。
3)、頂峰(黃金時代)--伯利克里改革 (BC5C)
①公民參政范圍:除十將軍外,執政官和幾乎所有其他官職向各等級男性公民開放;
②公民大會:最高權力機構,管理內政、外交、軍事防務、官員選舉任免等事項;
③五百人會議:輪流執政,處理公民大會期間的日常事務,召集公民大會;
④陪審法庭:最高法院兼最高司法與監察機關;
⑤十將軍委員會:統率軍隊,參與政治;
⑥發放工資和津貼,鼓勵低等級公民參政;發放“觀劇津貼”。
3、主要特點
人民主權 輪番而治 權力制約 法律至上 公民意識
4、衰落:
①希臘的奴隸制既是城邦繁榮的基礎,也是它沒落衰亡的根源。
②政治、經濟、文化的不斷發展,最終突破了只適應小國寡民的城邦制度。(根本原因)
③城邦的內部混亂和城邦間的長期混戰。(公元前338年,馬其頓王國亞歷山大征服希臘。)
5、評價:積極作用:(1)以雅典為代表的希臘城邦民主制度,重視和強調公民的權利和責任感,從而鑄就了希臘人渴求知識、樂于探究的民族性格。(2)古代希臘在眾多文化領域都取得了輝煌的成就,產生了諸多文化巨匠。
局限性:真正能夠享受民主只是少數成年男性。婦女無政治權利可言;廣大的奴隸受到壓迫;公民權對居留在雅典的外邦人來說也是遙不可及。
實質:古代希臘的民主政治是建立在奴隸制基礎之上的奴隸主貴族少數人的民主,對奴隸而言是實行專政。
(四)、新時期的民主政治建設
1、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
(1)原因--文革的教訓:經過“文革”,黨和人民得到了深刻的教訓,認識到必須建設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完善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制度,進行民主法制教育。
(2)重大舉措:①提出法制建設方式: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建設方針。為劉少奇平反昭雪并在全國范圍內平反冤假錯案。②加緊全面立法工作:1979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82年,通過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此后又先后通過了《義務教育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環境保護法》等一系列法律;拘纬闪艘詰椃楹诵牡陌穹、行政法、刑法、經濟法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初步實現了有法可依的局面,使民主政治建設趨于制度化、法律化,為依法治國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2、民主制度的建設與完善
(1)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和國家領導體制:1982年新通過的憲法進一步發展了社會主義民主,完善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和國家領導體制,從而促進了國家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
(2)加強和擴大基層民主:1998年,九屆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一步加強和擴大基層民主,推進農村的民主制度建設。
(3)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凋制度:1982年中共“十二大”,確立了中共與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使具有中國特色的政黨制度進一步完善。
(4)健全和發展民族區域自治制度:1984年頒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體現了國家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管理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力,體現了國家實行各民族平等、團結和共同繁榮的原則。
(5)確定依法治國的基本方針
①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進憲法,成為中國法制建設的里程碑。②2002年“十六大”明確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根本原則和基本思路。
(二)、新中國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設
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
(1)一屆人大的召開: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
(2)內容:大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性質、根本政治制度、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體現了人民民主和社會主義兩大原則。這是新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
(3)意義:①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召開是中國人民政治生活進一步民主化的標志,為新中國建立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初步奠定了基礎。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中國的根配政治制度,符合中國的實際,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社會主義民主的廣泛性。
(4)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及其與西方議會制的區別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西方資產階級議會制雖都屬于代議制的范疇,但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第一,階級本質不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服務于人民民主專政;資產階級議會制服務于資產階級專政。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會制與資產階級議會制的根本區別。第二,組織活動的原則不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和議行合一原則組織活動;資產階級按照三權分立原則組織活動。第三,政黨在政權組織中的活動方式不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度,即中國共產黨始終處于領導核心地位;資產階級議會制采取兩黨或多黨輪流執政的制度。
2、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建立
(1)1949年舉行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初步建立了中國共產常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2)1954年全國人大召開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任務已經結束,政協作為人民民主統一戰組織繼續存在并發揮作用。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
(3)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后,中國共產黨提出與民主黨派實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依據這一方針,中國共產黨組成了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這一方針的提出,標志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發展到一個新階段。
(4)“長期共存、互相監督”方針提出的原因及意義:
原因:①民主黨派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和社會主義改造時期與中共合作,為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和社會主義改造順利完成作出貢獻。②在進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時,民主黨派表現出與中共合作共同建設社會主義的強烈愿望。③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資產階級和上層小資產階級的成員,逐步變成社會主義勞動者的一部分,民主黨派也成為這部分勞動者的政黨。④為了更好地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實現祖國統一大業,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后需要團結民主黨派共同奮斗。
意義:“長期共存,互相監督”方針的提出,標志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發展到一個新階段。它對于各民主黨派的發展,對于鞏固和擴大統一戰線,團結各黨派、各民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建設社會主義有著重大意義。
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建立:①原則: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發展繁榮的原則。
②依據:1949年,“共同綱領”規定,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應實行民族的區域自治”。就是在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分別建立不同級別的民族自治區域和自治機關,當地民族自己做主和管理,行使自治權利。1954年憲法也規定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這樣,民族區域自治就成為中國一項基本國策和基本政治制度。
(2)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意義: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各民族平等聯合,團結在祖國大家庭內,共同建設社會主義的最恰當的制度。它對于實現民族平等,保證祖國和民族團結,調動各民族建設社會主義的積極性,產生了深遠影響。
(3)概況:內蒙古自治區47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55年10月,廣西壯族自治區58年3月,寧夏回族自治區58年10月,西藏自治區65年。
(4)a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原因:①中國在歷史上長期以來就是一個集中統一的國家,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國的國情和歷史傳統。②長期以來中國的民族分布以大雜居、小聚居為主。長期的經濟文化聯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適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適宜于分離的民族關系。③我國人口資源分布和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只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國家的繁榮昌盛和各民族的發展。④近代以來,各民族在抵御外來侵略和長期革命斗爭中結成休戚與共的關系,這就是建立一個統一的新中國并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和社會基礎。
b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特點:①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都是中央政府領導下的一級地方政權,都必須服從中央集中統一領導。②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不只是單純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的結合,是政治因素和經濟因素的結合。
(一)、中華人民國和國的成立
1、背景:(1)1949年,人民解放軍占領南京,推翻了國民黨反動統治。
(2)1949年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為新中國的成立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2、成立: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國家領導人就職。會后在天安門廣場舉行了開國大典,新中國誕生。
3、意義:(1)新中國的成立,開啟了中華民族發展的新紀元,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成為國家的主人。中國進入了由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新時期。(2)新中國的成立,是繼俄國十月革命后和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之后世界歷史上最重大的事件。
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發展呈現出由空想到科學、由理論到實踐、由理想變成現實、由一國勝利到多國勝利、由一種模式到多種模式的發展規律,同時也出現了曲折。
(1)由空想到科學:圣西門、傅立葉、歐文等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未來社會提出了一些天才的設想。19世界三四十年代,無產階級作為一支獨立的力量登上了政治舞臺,為科學理論的創立提供了必要的條件。馬克思、恩格斯在長期的革命實踐和理論研究中,創立了科學理論,1848年《共產黨宣言》的發表,標志著馬克思主義的誕生。從此,無產階級斗爭有了科學理論的指導,社會主義由空想變成科學。
(2)由理論到實踐:隨著馬克思主義的誕生和傳播,社會主義運動迅速蓬勃發展起來。1871年法國爆發了巴黎公社武裝起義,建立了無產階級的第一個政權,社會主義由理論發展到實踐。
(3)由理想變成現實:《共產黨宣言》揭示了無產階級的歷史使命:用暴力推翻資產階級的國家機器建立自己的統治,進而建設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社會。1917年列寧領導十月革命取得勝利,建立了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由理想變成了現實。
(4)由一國勝利到多國勝利:二戰后,東歐出現了阿爾巴尼亞、南斯拉夫、羅馬尼亞等八個社會主義國家,亞洲也出現了中國、朝鮮、越南、蒙古四個社會主義國家,形成了地跨歐亞的社會主義陣營。社會主義由一國勝利發展到多國勝利。
(5)由一種模式發展到多種模式:社會主義制度誕生后,相當長的時間內主要是蘇聯模式,各國也紛紛效仿。但由于蘇聯模式的弊端以及與各國國情的不符,其他國家力圖通過突破改革這一模式,主要出現了南斯拉夫、中國兩種模式。實踐證明蘇聯模式、南斯拉夫模式是失敗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模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2、新經濟政策(1921~1928年)(新:在一定范圍內允許發展資本主義,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商品貨幣關系和市場作用來鞏固工農聯盟,實現向社會主義過渡,這是對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創造性的發展,是在理論和實踐上的創新和是與時俱進。)
1921年俄共十大《關于以實物稅代替余糧收集制》,標志蘇俄開始由戰時共產主義政策向新經濟政策轉變。
(1)背景:十月革命后進入國內戰爭,外國武裝干涉、物質匱乏。國內戰爭結束后,戰時共產主義政策的弊端日益顯現,領導人卻希望借此直接向社會主義過渡,引起人民不滿。國內隱藏嚴重的經濟和政治危機(喀瑯施塔得兵變)。
(2)內容:①農業:以糧食稅代替余糧收集制(核心內容);
②工業:允許部分企業由私人或外國資本家經營;擴大地方和企業的自主權;
③貿易:改變國家壟斷,恢復貨幣流通和商品交換;
④分配:廢除實物分配制,實行按勞分配。
(3)結果:促進經濟迅速恢復,起到鞏固工農聯盟、穩定政治形勢的作用,使1925年蘇聯國民經濟基本恢復。它是一條適合俄國向社會主義過渡的道路。但因后來的領導人對其認識不足而被過早的終止。
(4)新經濟政策的特點:①公有制為主導的前提下,允許多種經濟成分并存;②允許商品經濟的發展,利用商品貨幣關系進行社會主義建設。
1、戰時共產主義政策(1918~1921年)
(1)背景:十月革命勝利后,英、法、美、日等資本主義國家對蘇俄進行武裝干涉,扶植俄國國內的反革命勢力發動武裝叛亂。
(2)內容:實施余糧收集制;全面推行工業國有化;取消自由貿易;實行普遍勞動義務制。
(3)評價:它是蘇維埃政權在特殊歷史條件下實行的,在當時最大限度地集中了全國的人力、物力、財力,保證了軍事斗爭的勝利。該政策使國家壟斷了全部經濟,取消商品生產,實行平均分配,不符合經濟發展規律。國內戰爭結束后,繼續實施觸犯了廣大農民和工人的利益,引發了蘇俄國內嚴重的經濟和政治危機。
湖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 | 網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 | 電信詐騙舉報專區 | 涉歷史虛無主義有害信息舉報專區 | 涉企侵權舉報專區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7-86699610 舉報郵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