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計算題
(1)用字母表示,又有分式,不管是分子還是分母,只要有字母相加,如(a + b)/ c,則“a + b” 一定要加括號寫成(a + b),否則會引起歧義。
(2)單位。有些考生在最后結果中沒有單位一定要扣分,單位不規范的也會扣分。
(3)計算式,F在考試已較少有復雜的計算,近幾年來基本沒有。但有一點須注意,如果題目不是以填空的形式出現,則在答題時,則一定要求有相應的計算式,若僅有答案,而沒有計算式的,則以0分計。而且計算式不能僅寫出一般的公式,要求與試題的具體條件相聯系。若僅有一般的公式而與試題的具體條件缺乏聯系的,則不給分。
如2008年全國高考理綜標答有關評分說明中所指出的那樣:“計算題只有最后答案,而無演算過程的,不給分;只寫出一般公式但未能與試題所給具體條件聯系的,不給分!边@是計算題(非計算結果填空題)評分的最高準則。
(4)以數字表示的計算結果
2.有關無機化學方面的試題
(1)填空按要求給分
如2003年31題要求填寫碳酸鹽的名稱,但有部分考生卻沒有寫出中文名稱,而寫成化學式,此情況按0分處理。
2008年高考理綜28題(1)要求答出V、W、X、Y、Z化合物是____(填化學式)29題(2)則要求填D的分子式。如果(1)填成中文名稱或(2)填成結構簡式、結構式均視為不合題意,按0分處理。
(2)元素符號的書寫
一定要規范,該大寫的要大寫;該小寫的一定要小寫,如Mn、Mg、Al、As、Fe等,一定要按教材的要求規范書寫,Na就不能寫成na。
2008年高考理綜26題,書寫制備高錳酸鉀時,有很多學生Mn寫成麥當勞的Mn。
(3)化學方程式方面的問題
化學反應方程式要求反應物、生成物、化學計量數、反應條件、沉淀、氣體的符號等完全正確,缺一不可,各物質之間的化學計量數完全正確。2008年高考理科綜合26題(4)答案為:2KMnO4 + 5Na2C2O4 + 8H2SO4 =K2SO4 +2MnSO4 + 5Na2SO4 + 10CO2↑+ 8H2O此反應方程式較長,轉行時漏寫“+”號失分。
1.有關有機化學的試題
(1)結構式:苯環、雙鍵、羧基、醛基等均應按教材的規范要求規范寫出,若不規范,則一律扣分,有時甚至定為“0”分。
(2)H(氫)O(氧)或其它元素的原子與C(含其它元素成鍵時)連接位置不準確。
(3)聚合物:其結構簡式一定要按照教材要求規范書寫。
(4)反應條件,連同等號、箭頭、可逆號、向上箭頭、向下箭頭等錯一處或多處扣一半分數。
(5)有些答案要求書寫中文名稱,請一定用中文表示出,但有的要求寫化學式,則一定要用化學式寫出,兩者不可混淆,否則會作“0”分處理。
(6)元素符號的書寫一定要規范,經常出現“H”與“N”寫快了不分(“N”“И”)。
(7)有機化學式中含有C、H、O、N等多種元素時,要求C和H連寫,其它元素可不按順序。如C2H4ClBr、C2H4BrCl
8. “見空給分”原則。在連續多個答案中,為了便于操作,通常采用“獨立操作,互不牽連”的原則,即前面一個答案的正確與否,不影響后面答案的給分,同理,如前者正確,而后面錯誤,也按步驟照樣給分,雖然此法可能讓某些人占了便宜,但也不能冤枉一些人,而且便于操作。
7. “白紙黑字”原則。即凡是試卷上寫了的就有,沒有寫的就沒有。只有認試卷上的白紙黑字所表達的內容所提供的信息,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地評分
6. 答錯位置或答題超出試卷、試題各自標出的劃定界限時,有些可能找出分數,但風險太大,所以甚至每個大題的小題之間都要嚴格遵守各自的界線,以防止因試題由于測試內容過多,而評卷時又需切割掃描,而造成答題內容上下不著邊,引起缺失。試卷上多處有明顯的提示,不許越線。
另外有些學生開始答卷(題)時,沒有把握,而用鉛筆答題,沒有用簽字筆,最后又沒有用0.5mm黑色簽字筆圈定,掃描時圖像不夠清晰,造成重大失分。
每年都有不少考生出現此類情況。而現在每年考生人數激增,在用電腦閱卷時,速度快,不可能一一去翻閱原始試卷的。
5.凡是辨別不清的,皆為“0”分。所以答題時,字不一定很漂亮,但須十分清晰。即首先不能過分潦草,而且要十分清晰,易于辨認。
有兩種情況存在,其一是學生在修改答案時,改動不夠堅決和清楚,如由A改成B,由B又改成D,中間修改不清楚,難以辨認,其二是不排除考生有投機心理,讓評卷老師去猜。
4.一個答案,經常有考生由于沒有足夠的把握,寫出一對一錯,或二對一錯,或一對多錯的答案,這種情況多少反映考生抱有某種程度的投機心理,把多個可能的答案全部寫出,讓評卷教師作出選擇。多年以來,我們一直堅持凡是出現多個答案情況時,只要有一個是錯誤的,則毫不留情,給于0分處理,
3.考生如按其他方法或步驟解答,正確的同樣給分;有錯誤的,根據錯誤的性質,參照評分參考中相應的規定評分。這一說明指出,在制定執行細則時,必須堅持參照“國標”,在充分分析我省考生答題的具體情況制訂出合理的、又易于操作的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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