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賽的記分規則為:勝一場得3分,平一場得1分,輸一場得0分.一支足球隊在某個賽季中共需比賽14場,現已比賽了8場,輸了1場,共得17分.請問:
(1)前8場比賽中,這支球隊共勝了多少場?
(2)這支球隊打滿14場比賽,最高能得多少分?
(3)通過對比賽情況的分析,這支球隊打滿14場比賽,得分不低于29分,就可以達到預期的目標.請你分析一下,在后面的6場比賽中,這支球隊至少要勝幾場,才能達到預期目的.
【答案】分析:(1)根據8場比賽的得分,列出方程求解即可;
(2)6場比賽均勝的話能拿到最高分;
(3)由題意進行分類討論,可得出結果.
解答:解:(1)設這個球隊勝x場,則平了(8-1-x)場,
根據題意,得:3x+(8-1-x)=17.
解得,x=5,即這支球隊共勝了5場;
(2)所剩6場比賽均勝的話,最高能拿17+3×6=35(分);
(3)由題意知以后的6場比賽中,只要得分不低于12分即可,所以勝4場,就能達到預期目標,
而勝三場、平三場,即3×3+3=12,正好達到預期目標,故至少要勝3場.
點評:讀懂題意,將現實生活中的事件用數學思想進行求解,轉化為方程和不等式的問題求解,使過程變得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