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甲、乙、丙三人進行10千米的競走比賽,當甲到終點時,乙離終點還有2千米,丙離乙還有2千米,即相同的時間內,甲行了10千米,乙行了10-2=8千米,丙行了10-2-2=6千米,所以丙的速度是乙的6÷8=$\frac{3}{4}$,根據分數乘法的意義,乙到達終點時,丙跑了10×$\frac{3}{4}$=7.5千米,則此時距終點還有10-7.5=2.5千米.
解答 解:(10-2-2)÷(10-2)
=6÷8
=$\frac{3}{4}$
10-10×$\frac{3}{4}$
=10-7.5
=2.5(千米)
答:當乙到終點時,丙距終點還有2.5千米.
點評 首先根據已知條件求出丙與乙的速度比是完成本題的關鍵.
科目:小學數學 來源: 題型:填空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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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小學數學 來源: 題型:解答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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