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把甲乙之間的路程看成單位“1”,從甲到乙用的時間就是$\frac{1}{80}$,返回的用的時間是$\frac{1}{100}$,往返的總路程就是1+1=2,用總路程除以往返的時間和就是平均速度.
解答 解:(1+1)÷($\frac{1}{80}$+$\frac{1}{100}$)
=2÷$\frac{9}{400}$
=$\frac{800}{9}$(千米)
答:這輛汽車往返甲、乙兩地的平均速度是$\frac{800}{9}$千米.
點評 解決本題要把單程看成單位“1”,表示出往返的時間,再根據平均速度=總路程÷總時間求解,注意平均速度不是速度的平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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