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等比數列前三項的積為2,最后三項的積為4,且所有項的積為64,則該數列有
A.13項
B.12項
C.11項
D.10項
科目:高中數學 來源:《2.4 等比數列》2013年同步練習(2)(解析版) 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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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數學 來源:2011-2012學年河北省保定一中高一(下)第一次段考數學試卷(解析版) 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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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數學 來源:2011年高考數學復習:5.3 等比數列及其前n項和(解析版) 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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