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把學校到李老師家的路程看作單位“1”,則王老師、張老師和李老師所行的路程之比是$\frac{1}{4}$:$\frac{3}{4}$:1=1:3:4,把48元平均分成(1+3+4)份,先求1份是多少元,即王老師應付的錢數,再求出3份是多少元,即張老師應付的錢數,再求出4份是多少元,即李老師應付的錢數.
解答 解:$\frac{1}{4}$:$\frac{3}{4}$:1=1:3:4
48÷(1+3+4)
=48÷8
=6(元)
6×3=18(元)
6×4=24(元)
答:王老師應付6元,張老師應付18元,李老師應付24元.
點評 此題屬于按比例分配應用題,關鍵是求出三位老師所行的路程之比.求出三位老師所行的路程之比的,既可以按我們的解法,也可把比轉化成分數,再根據分數乘法的意義解答.
科目:小學數學 來源: 題型:判斷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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