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湖北卷理)若數列滿足
(
為正常數,
),則稱
為“等方比數列”.
甲:數列是等方比數列;乙:數列
是等比數列,則( )
A.甲是乙的充分條件但不是必要條件
B.甲是乙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
C.甲是乙的充要條件
D.甲既不是乙的充分條件也不是乙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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