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溫度計上的字母“℃”表示這個溫度計采用
攝氏
攝氏
溫度.人的正常體溫約
37℃
37℃
,讀作
三十七攝氏度
三十七攝氏度
.
(2)用同一支溫度計分別測量當天正午與晚上的氣溫,兩次溫度計的示數如右圖甲、乙所示,其中
乙
乙
圖是晚上的氣溫,其示數是
-4
-4
℃.
(3)下列是使用溫度計的操作步驟,請填空并將各步驟的標號按正確的操作順序填寫在下面橫線上.
A.選取適當的溫度計; B.估計被測物體的溫度;
C.使溫度計和被測物體接觸幾分鐘,待示數
穩定
穩定
再讀數,讀數時玻璃泡不能離開被測液體且視線要與溫度計液面
水平
水平
;
D.取出溫度計; E.讓溫度計的液泡
完全
完全
浸沒在被測物體中;F.記錄數據
操作步驟的正確順序是:
BAECFD
BAECF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