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昌平區二模)如圖所示為一種蓄水箱的放水裝置,人站在地面上就可以控制蓄水箱進行放水.AOB是以O點為轉軸的輕質杠桿,AB呈水平狀態,AO=120cm,BO=40cm.A點正下方的Q是一個重為10N、橫截面積為100cm
2的蓋板(蓋板恰好能堵住出水口),它通過細繩與杠桿的A端相連.在水箱右側的水平地面上,有一質量為60kg的人通過滑輪組拉動系在B點呈豎直狀態的繩子,可以控制出水口上的蓋板.若水箱中水深為30cm,當蓋板恰好要被拉起時,人對繩子的拉力為F
1,水平地面對人的支持力為N
1;若水箱中水深為70cm,當蓋板恰好要被拉起時,人對繩子的拉力為F
2,水平地面對人的支持力為N
2.已知N
1與N
2之比為55:51,蓋板的厚度、繩重及繩與滑輪間的摩擦均可忽略不計,人對繩的拉力與人所受重力在同一直線上,g取10N/kg.求:
(1)當水箱中水深為70cm時,蓋板上表面所受水的壓強.
(2)動滑輪的總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