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恢復對香港和澳門行使主權的日期分別是
[ ]
A.1997年7月20日和1999年12月1日;
B.1997年6月30日和1999年12月10日;
C.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
D.1997年6月1日和1999年12月30日。
科目:初中地理 來源: 題型:閱讀理解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地理 來源: 題型:單選題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 | 網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 | 電信詐騙舉報專區 | 涉歷史虛無主義有害信息舉報專區 | 涉企侵權舉報專區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7-86699610 舉報郵箱:58377363@163.com